菏泽市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2025-06-20 18:1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迪 李捷

  大众网记者 张迪 通讯员 李捷 菏泽报道

  为鼓励各参保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精神,菏泽市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返还对象及标准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申报经办流程

  企业“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即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提取数据比对,筛选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对于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经企业确认后,在菏泽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执行稳岗返还政策,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申请稳岗返还资金时须向经办机构提交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要求其退回未按规定使用部分,提交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账户的银行转账凭证,并取消本年度申领资格。

  稳岗返还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附菏泽市各县区稳岗返还咨询电话

  牡丹区0530-3966083

  定陶区0530-2219636

  曹县0530-3398069

  单县0530-4689186

  巨野县0530-8158792

  成武县0530-8989526

  郓城县0530-7620055

  鄄城县0530-2419912

  东明县0530-6259927

  鲁西新区0530-5320179

  市本级0530-5314135

初审编辑:王志宁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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