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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潜入“内弟”杨皮厂放火被判刑三年

2013-09-03 15:17:00 作者:冉玉国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将家中钱偷给内弟使用,一时气愤,潜入内弟厂内放火,近日,被曹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大众网菏泽9月3日讯(通讯员 冉玉国)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将家中钱偷给内弟使用,一时气愤,潜入内弟厂内放火,近日,被曹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住曹县的谢某因怀疑妻子把钱偷拿给内弟使用,渐对内弟心生怨恨。2012年12月7日深夜,谢某骑电动三轮车来到其内弟经营的杨皮厂,潜入院内将堆放的杨树皮点燃后逃跑。住在厂房的内弟夫妇发现火情呼救,在闻讯而来的家人和邻居帮助下,经数小时才将大火扑灭,被烧毁的杨树皮损失价值约2.6万元。案发后经调解,谢某之妻代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取得了弟弟的谅解。

     

      法院认为,谢某为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且谢某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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