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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不成报复他人 东明一女子谎报案情被拘留

2013-05-13 16:54:00 作者:崔建伟 张琰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东明县城区发生一起谎报案情的报假警案件,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将该名谎报假警的违法人员依法治安拘留。

      大众网菏泽5月13日讯(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近日,东明县城区发生一起谎报案情的报假警案件,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在查明事实真相后,将该名谎报假警的违法人员依法治安拘留。

     

      5月8日20时27分,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女子报警称被人强奸,现报警人和嫌疑人都在万福公园西门万福河桥上。接指令后,城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张德站、李献军迅速带人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谁知在询问案情的过程中,报警的这名女子却矢口否认了自己报警时所称被强奸的事情,这让民警们面面相觑。

     

      原来,报警的女子实名任丽,半年前在网上聊天结识了“嫌疑人”阿强(化名)并发展成恋人关系。案发前一天,家住河南的任丽来到东明,在案发当天中午与阿强见面,吃过饭后二人在一歌城喝酒唱歌一直到晚上。期间,任丽因向阿强索要其曾在网上许诺给自己的2000元钱遭到拒绝而和阿强发生激烈矛盾,恼羞成怒的任丽一气之下就拨打110称自己在歌城被阿强强奸,等到民警赶到现场询问情况时,为报复阿强的任丽仍一口咬定自己被阿强强奸,于是民警将处于醉酒状态的“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目前,违法嫌疑人任丽因涉嫌谎报案情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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