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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袁野 菏泽报道
10月4日5时10分许,游某驾驶鲁RL****号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菏泽高新区大黄集镇张老庄村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发后,高新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伤者张某某被送往菏泽市立医院紧急救治,经检查出现左下肢神经血管损伤、左下肢毁损伤、下肢皮肤裂伤(左)、左跟骨骨折、左跖骨骨折等伤情。
由于伤者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医药费用无力支付,整个家庭顿时陷入困境。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向当事人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为伤者申请到两万余元抢救垫付费,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为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0年,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申请、使用等情况作出了详细规定,经济困难的道路交通事故伤员依据《细则》可得到及时救助,最大程度保障了事故受害人权益,救助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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