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徐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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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琛 通讯员 康俊杰 菏泽报道
2021年09月14日19时55分左右,李某某驾驶鲁R6***A号小型轿车行驶至251省道菏泽市何楼办事处后尚庄村处,碰撞秦某某及其电动二轮车,造成秦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秦某某受伤,被送往菏泽市立医院,经检查:失血性休克、肺挫伤、呼吸衰竭、肱骨骨折、脑挫伤、锁骨骨折、皮肤挫伤。
秦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
由于伤情严重花费巨大秦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伤者家属申请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积极帮助受害者垫付医疗费,经市支队救助办及时审核将33647.91元的救助金打款至医院账户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秦某某家属非常感动,他们感谢政府出台了这项惠民政策,也感谢救助基金在关键时刻解危救困,雪中送炭,解了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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