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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让检察工作更阳光

2013-10-18 11:35:00 作者:乔建设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于2008年12月成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该院已走过4年的历程,经历了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行阶段。
      大众网菏泽10月18日讯(通讯员 乔建设)菏泽经济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赵堂社区党支部书记赵文东,还有一个特殊身份——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他经常说:“为了适应这份工作,我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因此也更加了解了检察工作。” 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于2008年12月成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该院已走过4年的历程,经历了试点阶段和全面推行阶段。
     

      履职:确保监督“阳光”进行

     

      “如果不服逮捕决定,你有权要求重新审查,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如今,检察官们的这句告知,已成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术语。

     

      几乎每一位人民监督员都有过对“三类案件”进行监督的经历,他们从听取案件介绍到观看证据展示,从对案件提出质疑询问到最后的评议表决。他们就是这样,有效地监督着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防止了检察权的滥用。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凡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出现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拟不起诉案件;拟撤销案件;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必须接受人民监督员通过评议、提出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由“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变为“七种情形”,这是在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后,高检院出台的“新规”。

     

      赵文东是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同时又参与监督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新规”实施后,开发区检察院已提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七种情形”案件2件3人。其中,拟不起诉的1件2人,拟撤销案件的1件1人。人民监督员全部同意了承办部门拟处理意见。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曾对一起公安交警梅某、曾某非法拘禁案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在听取了主诉检察官对案件的介绍、主要证据、立案时的法律依据以及立案后证据情况、拟不起诉的主要法律依据后,经独立评议和表决,最终同意了公诉科的不诉意见。然而,3位人民监督员郑重地在人民监督员意见一栏写下建议:我们同意拟定不起诉的监督意见,就是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价值慎重考量。监督工作成了一堂法律与真情的教育课。

     

      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该院检察官自觉转变执法观念,更加注重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在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更加认真负责,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

     

      探索:人民监督为人民

     

      “我们就是要选有知识、贴近群众,能真正对检察机关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的人。”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新德表示。

     

      一方面是检察机关的审慎与重视;另一方面是人民监督员沉甸甸的责任。人民监督员赵文东直言:“工作职责要求我必须以正确的是非观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知识储备,对检察机关侦查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对事实的认知加以判断和权衡。”他作为社区的支部书记,平时工作很忙。但检察院每有案件监督或者邀请他参会,他从未耽误一分钟,他深有感触地说:“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公开透明,宽严有度,很公正,我很服气。现在我有时间就翻翻书,不学习不行啊。”

     

      人民监督员产生于人民群众,必然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探索,就意味着检察工作在宪法和法律的原则框架下开辟了一条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新途径。为此,凡是直接面对群众的活动,该院都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如宣传周活动、巡回庭审观摩等。他们走工厂、入学校,宣讲法律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成为检察机关的义务宣传员,在检察机关与普通百姓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此外,该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新方法、新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相关会议,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控申部门联合接访,现场监督重大复杂案件的庭前会议,加强对派驻检察室的监督,让人民监督员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及时监督检察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截止目前,已参与执法检查6次、案件评查3次、公开听证2次、联合接访5次,现场监督庭前会议2次。

     

        建言:为依法监督创条件

     

      8月7日上午,开发区检察院领导与人民监督员就如何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进行交流座谈。人民监督员赵文东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赵文东认为:“重点应针对监督内容、程序涉及的知识,有计划地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履行本职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人民监督员才能够正确行使监督职责。”

     

      “我院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特别是要健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机制,认真研究、充分考虑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其中,合理的要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也要说明理由,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反馈,争取人民监督员的理解。要积极拓展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渠道,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谈到保障人民监督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监督实效时张新德说。今年以来,已召开座谈会2次,走访人民监督员2次。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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