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7月23日电(宋翠)记者从23日上午召开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529万元,其中,聊城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210万元。其中,第二季度5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向省级财政缴纳补偿金400多万元。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补偿资金一个季度一公开。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529万元,其中,聊城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210万元。
2014年第二季度,山东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500万元。全省12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德州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309万元;青岛、枣庄、烟台、莱芜、临沂等5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省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413.5万元,其中,烟台市缴纳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56万元。
据了解,各市收到生态补偿资金资金后,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扬尘治理及空气站建设运营等项目,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