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淄博:第二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在酝酿
晨报淄博7月30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了解到,早在2005年,淄博就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将户口簿改为居民户口簿,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目前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利益还没有剥离,淄博的户籍改革处于破冰阶段,正酝酿第二轮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改革淄博走在前列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了解到,淄博的户籍制度改革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早在2005年,淄博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没有了城乡的差异。
然而,户籍改革不仅仅是公安部门将户口簿上的户口性质改变这么简单,目前,附着在户口上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等各项利益还没有进行剥离。为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淄博市公安局已经开始进行调研,酝酿第二轮户籍制度改革。
今天,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牛喜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破冰,就必须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指出,要建立与统一和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我们希望包括淄博在内的各地,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真正打破城乡差异。”牛喜霞说。
2年前开始办理居住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记者了解到,2012年山东省出台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从居住证上保障了流动人口的一些权益,淄博也在2012年10月开始办理居住证。
目前在淄博,拿到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申请公租房,享受到一定的社会保障。但是,处理各种社会事务时户口壁垒依然存在。在其他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救助标准等方面,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进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还有很大差距。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解释为何按人口规模确定城市落户政策
城市行政级别难以反映人口实际情况
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针对为何要以人口规模确定各类城事落户政策、为何要建立居住证制度等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以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
答: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简单以城市行政级别来确定落户政策,主要考虑是,城市行政级别难以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各类城市的人口实际情况。比如,相同行政级别的城市人口规模差异较大,同样是地级市,有的人口超过800万,有的只有二三十万。同样行政级别的城市,地域、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差别也很大,有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的已经很紧张。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与城市行政级别直接挂钩,不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
问:我国已经实施户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为什么还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答: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