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日,市物价局转发了省物价、财政部门关于“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明确各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通知中涉及在我市的中国海洋大学和青岛大学两所高校,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青岛市物价网(http://wjj.qingdao.gov.cn)查询。
7所高校实施学分制收费
从去年秋天起,配合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首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今年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策。
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注册学费最低的是文史类的英语专业,每生每年收费525元,最高是艺术类的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收费4650元;青岛大学最低的是文史类部分专业400元每生每年,最高也是艺术类个别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学费为100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每16理论学时折合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每32学时折合1学分;军事理论、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不得免修,不计学分;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一般每周计1学分。
各高校有“弹性学制”标准
根据各高校的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各学校均出台了“弹性学制”标准,比如4年制本科学生不用非得用4年毕业,可以提前也可以拖后。其中,中国海洋大学配套实施3-6年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生在校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可提前1年或推迟2年毕业。同时,为便于学生集中安排个性化的实验课程、实习等实践环节,施行“春、秋、夏”两长一短的3学期制度,其中春、秋两个长学期各安排16个教学周,夏季短学期安排4个教学周。
青岛大学的“弹性学制”标准中,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普通本科学生可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医学类本科学生可在4至8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的医学类本科学生可在5至10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7年的临床医学学生可在7至10年内完成学业。
另外,各高校对选修课、双专业、双学位、各种学分考核办法等也在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具体规定,中国海洋大学开设的所有专业课按照 “定额+浮动额”设置,定额即该专业高考录取学生的总量,浮动额即各专业课提供不低于可容纳学生总量20%的名额,供其他专业学生选修;青岛大学规定每学期选课学分最高不超过30学分,最低不能低于15学分。
各高校的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也都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明确,比如学生因故休学,复学后按照复学当年当级学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学生因故终止学业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结算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学分学费。青岛大学规定,已预缴学费,在开学两周内退学的,退还全部预缴学费;对体检复查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就读的新生,退还已交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其他费用据实结算。(记者 孙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