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按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月23日,山东省卫计委公布《关于计划生育依法收费、罚款、行政征收项目标准的通告》,集中公布国家和山东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收费、罚款和行政征收标准。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该如何征收?
省卫计委在通告中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并将其纳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咨询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收费、罚款和行政征收。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计划生育收费罚款行政征收项目汇总表中,详细列明技术服务性收费、行政性服务收费、违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以及违法生育行政征收等具体标准。
以“符合再生育规定情形,但未申请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的处罚”为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按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