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济南市物价局决定自4月1日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5元调整为4.4元。明日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5.04元调整为4.91元,降低0.13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物价局决定将城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5元调整为4.4元,自4月1日起实施。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5.04元调整为4.91元,自4月3日起执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学校、托幼园所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等非经营性用气价格继续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
大众网记者还了解到,济南全市两级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