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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男子涉"强奸杀人"申诉20年阅卷难获准
2015-04-20 09:34: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李显峰
贾相军还从狱中传出狱友肖某、孙某等人的证言,证实他刚进看守所时天天提审,一身伤痕回来。”  贾相军认为,一审判决和省院核准裁定,仅凭口供定罪,没有指纹、DNA等任何直接物证,赤脚印也对不上号。

  出狱后,贾相军第一时间拍了张照片,记录其门牙缺失的状态。京华时报记者 李显峰 摄

  为了申诉,贾相军的父亲买了几十本法律书自学。

  今年42岁的贾相军比聂树斌大一岁。同样被指是强奸杀人案作案者,聂案正经历复查,贾仍在为阅卷努力。

  1991年5月20日,山东聊城,一女子失踪,3天后被发现尸首。警方在一个月后认定贾相军为强奸杀人嫌犯,之后聊城中院判处其死缓。没被枪毙,是因为他案发时尚未满18岁。入狱后,贾相军拒不悔罪,咬破手指写血书申诉。2010年12月21日,他刑满获释,头等大事是去照相馆,昂起头,把当年审讯时磕坏的门牙及下巴的印记拍成照片。

  虽疑点重重,贾相军父子申诉20余载,手中却无卷宗。聊城中院一名法官透露,早在20年前,中院法官复查此案时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按疑罪从无宣判无罪,但领导不同意翻案。贾案卷宗目前尘封在正办理聂树斌案复查的山东高院,从去年12月至今,贾相军代理律师周泽和杨学林的阅卷申请一直未获同意。

  少年犯

  4月17日正午12时,聊城东昌府区宋邢村东北角,一处麦田内烟花升空,爆竹炸响。

  这天是农历二月二十九,也是村民念玉环逝世1周年忌日。这片麦田,正是她生前劳作身后埋首之地。在一个没有墓碑的小土堆前,纸房子、摇钱树和纸钱徐徐燃烧,化为灰烬。吊唁的人们陆续散去,贾相军还伏地跪了半晌。

  念玉环病逝时64岁,死因是肝硬化,但此前已有20多年精神病史。她是被贴上强奸犯母亲的标签后,精神失常的。

  在村民印象中,贾家1991年出事前家境殷实。贾相军的父亲贾庆瑞是村会计,搞种植,是附近知名的“黄瓜大王”。念玉环温和老实,勤俭持家,一个人能打理7亩棉花地。两人膝下三子,贾相军是老二。

  1991年6月23日,17岁的贾相军接到发小贾庆才转告:市公安局保卫科传讯,让他去一趟。从1991年初起,贾相军在市里跟舅舅贩烟,时常住贾庆才打工处,后者负责看管市家电公司仓库。

  此前1个月,聊城发生一起轰动全城的命案。5月23日下午,聊城市柳园办事处龙湾村北40米处、京杭运河西侧的养鱼池里,发现一具女尸和一辆有车号的女式自行车。警方后来将此事和3天前的失踪案对上号:5月20日夜,住在龙湾村的张华敏(化名)失踪,下落不明。

  贾相军认识张。张失踪前,是水上餐厅的服务员,1991年1月,她和贾同在隆昌贸易楼,同事不足一个月。

  贾庆才已被传讯过。他问贾相军:干坏事了吗?贾相军说:没有。贾庆才说:你要真干了,你就跑。贾相军说:你不相信我,我真没干过。

  6月24日,贾相军去了市公安局,一去不回。没多久,警方就到贾家搜查。

  贾庆瑞夫妇以为,老二老实本分,不可能干坏事,很快会回家,但变故超出他们预料。6月27日,贾相军被刑拘,7月23日被正式逮捕。

  10月22日上午,聊城中院审理此案,庭审依法不公开。贾相军回忆,庭审只有一个多小时,“我一直在哭,法官问话时我也哭,不敢说人不是我强奸杀害的。”当时有两个律师出庭,其中一个是贾父聘请的,“律师在庭上拿着一张纸念,说我未成年,希望量刑时予以考虑。”

  庭审很快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这份全文不到700字的判决书,认定贾相军对张华敏实施强奸,致张窒息死亡,贾“构成强奸罪,且后果严重,民愤极大,本应严惩,但视其作案时不满十八岁,应依法从轻处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相军说,法警押着他走到法院大门外,书记员追过来,隔着十多米问“上不上诉”。“我开始没回答。法警提醒,现在够年龄(指满18岁)了,上诉会判死刑,等书记员走到跟前,我便回答不上诉。随后,他拿出庭审笔录,让我签字按手印。”

  同年11月9日,山东高院下达刑事裁定书,核准中院一审判决。

  贾相军三弟说,一审判决下来不久,母亲念玉环就疯了,整日在家呓语:“我儿子没做这样的事!”

  “智破疑案”

  贾相军对京华时报记者称,他并非凶手,是办案警察毒打逼他才招供的,警察还威胁不许翻供,因此在检察官和法官面前,他不敢翻供。因年幼,他甚至分不清检察官与警察的区别,也搞不懂律师是干吗的。

  贾相军清楚记得,1991年8月的一天,他被押上一辆警用三轮,胸前挂着“强奸杀人犯”纸牌,绕着聊城城区转了一圈。一同游街的,有“盗窃犯”等其他十余人。当时,贾相军差两个月满18周岁,此案也未公诉。但在聊城电视台的新闻上,贾家人看到了他游街示众的画面。

  贾相军是在案发一个月后被抓的,招供之后有长篇通讯见报。

  1991年8月15日,《聊城日报》第三版刊登一篇约3000字的通讯,题为《智破疑案壮我警威——聊城市5·20重大强奸杀人案侦破纪实》(下称《智破疑案》),全文分6个小标题,介绍了警方破案过程。

  据《智破疑案》,5月23日下午发现女尸后,地市两级刑侦技术人员和法医火速到场,进行尸体检验和勘察现场。

  “死者身高1.56米,上穿黑色夹克衫,下穿牛仔裤,右手小指戴一金色戒指,披肩长发,面部呈‘巨人观’,颈部喉结有两处皮下红色瘀血,全身表皮脱落,处女膜破裂。法医和刑侦技术人员分析断定,这是一起由死者熟人作案的重大强奸杀人沉尸案。”

  “一时间,城区沸沸扬扬……严峻的现实摆在了干警们的面前,在线索和证据极少的情况下,打开此案的突破口,难于上青天……在张华敏周围的熟人中,120名调查对象、40名重点人物、十几名嫌疑分子,都因作案条件、时间等因素,逐一被排除了。”

  一个月后,贾相军进入警方视野。“6月23日,干警陈永华、王永刚在龙湾村调查时,一群众反映:本市念窑村念××的外甥贾相军曾结识了一位操东北口音的姑娘,疑点聚焦在贾相军身上……调查中了解到贾相军离开贸易楼时,接替他工作的正是1月20日来聊的张华敏。同时还了解到,贾追求过张。贾的一位远房姨就住在龙湾村。贾相军身上的疑点越来越集中,这好似一缕晨曦拨亮了罩在干警心头的浓雾。”

  “6月24日,第一次传讯贾相军。贾对几次给张写求爱信、追求张华敏及多次尾随纠缠供认不讳,但拒不承认杀张华敏,并一口咬定案发的那天晚上与他人一起睡在市家电公司仓库里……”

  “6月27日,贾相军被刑事拘留。审讯中,贾仍咬定5月20日晚与贾××、马××一起睡觉。而贾××、马××则态度坚决地否认了这一说法。”此处,贾××即为贾庆才,马××为马浩勤。

  “经地市公安机关研究,再次加大了力量,公安处刑警大队队长李炳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傅强、刘凤金及10余名干警吃住在看守所,拉开攻坚战的序幕。”

  “审讯又持续了7天。幼稚但狡猾的贾相军仍咬定5月20日与贾××、马××在一起,据贾××回忆,20日晚,家电公司司机李××去东阿销货,回库房卸剩下的37台电扇(当时贾××不在),是马××、贾××(贾××的哥哥)帮着卸的货,且有退货单据和贾××出具的收货条为证。当晚他们四人住在一起。询问另三人口供一致,贾相军5月20日晚没有与他们在一起。”

  “7月5日,再次提审贾相军,几番较量之后,干警们量(注:原文中的错别字)出了家电仓库收货条和退货单的影印件……他低下了头,哭着说:‘我把张华敏整死了。’接着交待了犯罪过程。”

  时间迷局

  1991年12月3日,贾相军由看守所转入聊城劳改队(后改称聊城监狱)。1992年1月25日,一个狱友将其收藏的刊有《智破疑案》的报纸递给他。“我一看,明白怎么回事了。”贾相军说。

  贾相军的说法与《智破疑案》所述出入很大。

  《智破疑案》称,贾曾追求过张,贾称,他没有明确的追求念头,且在案发前的4月,由家长出面,他和一位肖姓姑娘定了亲。

  《智破疑案》称,贾多次求爱均遭张婉言拒绝。贾称,他与张同事期间,一名梁姓男子怂恿他追张,还写了一张纸让他交给张,“我没细看,只记得梁写的落款是我的名字,我当时懵懂,把信给了张。张回了一张纸条,说不合适。纸条我遗失了。我自己一次都没写过求爱信。”

  《智破疑案》称:“5月20日早8点,贾相军到孙××家催要烟款,碰到了去水上餐厅上班的张华敏。两人聊了一会儿,得知张下班很晚,走夜路十分害怕,贾相军提出晚上送张回家,张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埋下了断送青春生命的祸根。”贾称,2月份离开隆昌贸易楼后,他两次在路上遇到过张,但3月份后,再没见过她。

  《智破疑案》称:5月20日晚9点钟,贾相军来到约定的地点新街口等张。“10点30分,张华敏下班回来二人相遇……大约半小时后,贾相军开始拥抱张,并企图发生关系……强壮有力、一米七八的身躯压在了张华敏的身上,并堵住张的口鼻和扼住颈部,发泄着兽欲。突然,张华敏头猛地向后一挺,没了声息……听不到心跳了。贾相军大吃一惊,慌张地抱起张的尸体向8米多远的养鱼池拖去,他听到张裤兜里有声响,掏出来便向南侧湖水抛去。随后,将自行车用张的腰带与尸体捆在一起,沉入水中。”贾称,这些说法都是在警方提示和用刑后供述的,他根本没作案时间,5月20日前后一周他都在仓库睡。

  2013年6月20日和21日,贾相军分别找马浩勤和贾庆才对质,两人各写下一份证明。贾庆才称:“我与贾相军、马浩勤在1991年5月20日(卸电扇的前天晚上)一起睡在家电公司闸口仓库。马浩勤夜班回来,大约11点左右听到敲门声,我让贾相军拿钥匙给马浩勤开的门。第二天早上大约8点,我给马浩勤开门走了,我和贾相军又睡了会儿。”马浩勤说法与此相同。

  京华时报记者找到贾庆才、马浩勤,两人确认了上述证词。贾庆才还称,钥匙一直在他身上,5月20日晚不可能出门。

  贾庆才称,他第一次被传讯时,警方拿手铐、电棒、手枪吓唬过他,让他说实话。他称,当时也记不清卸电扇的日期,只说卸电扇那天晚上贾相军没一块睡,头天晚上则在一起。几天后,警方又传讯他,以别的事由拘留一个多月,这次没再问贾相军的事。

  马浩勤只被传讯过一次,其所述与书面证词一致。

  关于卸电扇的日期,贾庆才和贾相军称是5月21日。但《智破疑案》中,警方获得证词是5月20日晚,而非5月21日。

  贾相军称,在审讯时,办案人员拿出卸货单据让他辨认,他看到时间是5月21日。“这个单据在侦查卷宗里应该有,如果能看到卷宗,凭单据就能确定案发时我在不在仓库。”贾相军怀疑,出于难以揣测的原因,有人在时间上作了伪证,但他认为,即便如此,单凭口供不足为据。

  狱中传书

  贾相军父子不掌握卷宗材料。早年申诉时,贾庆瑞和律师闹翻了,认为律师没辩护好,因此也没问律师要到卷宗材料。

  贾相军转入聊城劳改队后,贾庆瑞第一次会见到他。他向父亲诉说了刑讯逼供经历。刑讯方式包括:扇耳光、罚跪、用脚踢、用鞋抽脸、用绳索从背后铐住、用橡胶棒打、用电棒电击耳朵和脖子、用枪威胁、不让睡觉等。

  贾相军还从狱中传出狱友肖某、孙某等人的证言,证实他刚进看守所时天天提审,一身伤痕回来。

  该材料写于聊城劳改队,时间是1992年10月。材料显示,1991年7月份,两人在聊城市看守所12号监室与贾一同在押,后在劳改队一起劳动改造。

  肖某回忆,贾相军进监室时,“头发蓬松,眼神发呆,高高的个子,面黄肌瘦,无精打采的样子,嘴巴上有一块伤疤,还流着血,牙齿也被打落,腚上都打黑了。贾相军进号的前几天,几乎天天提审,每次回来,都被打得趴在地上,很是痛苦,晚上不能睡觉,不断被疼痛所惊醒,腚部全部打黑了,护膝盖也被跪出了血,当时正是热天,我们号里家里人给送来的风油精给他腚上抹抹。贾相军晚上经常说梦话,说打死我了,我不活了的话。”孙某的说法与此相似。

  肖某、孙某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亲手写下上述证词。

  孙某介绍,在劳改队,贾相军从不悔罪,拒绝改造,还咬破手指写血书申诉,“他不要分,不要减刑,谁给他分他骂谁。”贾相军经常神经兮兮写申诉,又很固执,狱友戏称他为“贾神经”。

  贾相军说,他多次顶撞过劳改队的干警,干警劝他“申诉归申诉,改造归改造”,他争辩说:“我没有犯罪事实,没有犯罪苗头,我的思想是健康的,不需要改造。”

  会见父亲时,他将申诉材料和狱友证言送出。贾相军说,每次会见出监所、进会见室都要搜身,他把材料藏在裤裆里,总能蒙混过关,有的当面塞给父亲,后来会见时要隔着玻璃,他便从玻璃上空扔过去。

  为了翻案,贾相军在狱中念了两年函授大专,读书看报,以提高文化水平。贾庆瑞则先后买回四十多本法律书籍在家硬啃,这些书包括《再审程序》《刑事侦查学》等,他变卖粮食家产,向各级检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诉。

  差点改判

  对于贾家的申诉,聊城中院1992年和1993年两次驳回,聊城市检察院1994年1次驳回,山东高院于2003年1次驳回。

  最高法院也调走卷宗查过贾案。贾庆瑞称,1997年,他在最高法院查到,当年1月30日,该院刑二庭曾给山东高院发内部函《发现新的证据来函通知》,认为原裁判事实不清,要求查明。

  今年4月17日,贾庆瑞带京华时报记者找到聊城中院一名退休法官,该法官证实最高法院确实有该内部函。

  上述要求不具名的法官称,20多年前,聊城中院受理申诉后,合议庭及告申庭的法官均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按疑罪从无改判无罪。当时总结出7个问题,脚印是最重要的一个。

  在卷宗里,承办法官注意到,发现死者的鱼塘抽干后,出现一双赤脚印,是否与贾相军的脚吻合,疑点很大。

  贾庆瑞表示,他当年从律师和承办法官处了解到,鱼塘中真凶留下的赤脚印都是26.5厘米长,而鉴定人鉴定贾相军左脚26厘米、右脚26.5厘米。贾相军1993年服刑时,贾庆瑞带着专业人士去会见,测量结果为左脚25.69厘米,右脚26.05厘米。此外,贾相军供述他是从一边下去,原路返回,而现场勘查显示,赤脚印从一边下去,另一边上岸。

  上述法官称,最高法院在调卷时也问到赤脚印问题,要求查清。但中院法官找警方办案人员座谈时,办案人员称,当时根据赤脚印制作的石膏模型已丢失。另外,主办人员还承认因“贾相军态度不好,打了他两下”。座谈时,这些话都记录在案。

  该法官称,警方结案后,不少办案人员立功被提拔,因此翻案阻力很大。承办法官汇报应改判无罪的意见后,中院审委会不同意报省院,省院分管申诉的一名庭长也不同意改判,中院只好驳回申诉。

  贾相军出狱后,曾找过一名宿姓律师代理申诉。去年6月,宿律师在聊城中院查到,该案所有卷宗在山东高院。山东高院确认有卷宗,但只让复印1991年11月核准死缓的报告。

  核准报告显示,中院移交了全部案卷共计5宗,山东高院未允许复印。

  22页的核准报告中,亦能看到诸多疑点。

  其一,现场勘查“提取被害人阴道分泌物化验,检出人精斑(但因量少,又在水中泡时间较长,未能检出血型)”。其二,复核死缓的承办人认为,“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实是被告人所为,但从被告人口供与尸体检验、现场勘查等情节都是吻合的,特别是尸体与自行车捆绑沉入鱼塘中,还有死者的钥匙、纪念币等物品与尸体分离情况,与被告人供述是一致的。如不作案的话,是不会知道鱼塘里除尸体外,还有钥匙、纪念币这一情况的。大量的间接证据可以认定是贾相军作案。”

  贾相军解释,死者的钥匙等并不是他供述后发现的,警方也没有带他到案发鱼塘指认现场,仅有的一次指认也是在其他地方,当时,被问到死者小提包下落时,因受不了毒打,他瞎编被他扔到一个臭水沟里,警方带他到场后,并未寻获。“这个小提包一直没有找到,也没有出现在物证中。”

  贾相军认为,一审判决和省院核准裁定,仅凭口供定罪,没有指纹、DNA等任何直接物证,赤脚印也对不上号。

  阅卷无门

  尽管拒绝认罪减刑,贾相军后来还是被数次减刑。1993年11月16日,山东高院裁定减刑为无期徒刑。1996年,山东高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8年,此后根据其服刑期间表现,聊城中院裁定减刑3年8个月。2010年12月21日,贾相军获释。

  儿子回家后,念玉环已经不认识他。贾相军称,刚判那几年,母亲还来探望过,但后来精神病越发严重,有一次突发癔症,在会见室拉着他说“一起回家”,两人抱头痛哭。

  贾相军三弟称,二哥刚出事那几年,村民见到他们家的人就躲,还警告小孩,不要跟强奸犯的弟弟一块儿玩。贾庆瑞说,发生变故后,与他相交的8个好友均与之绝交,一些亲戚也都疏远。20多年来他坚持申诉,村民和亲友的看法才渐有改观。

  重获自由后,贾相军做的头一件大事是跑到照相馆,他昂起头,嗞开牙,把当年审讯时磕落一颗上门牙及磕破下巴残留的印记拍成照片。“这些伤是我被刑讯逼供的见证。”

  他开始打工挣钱,当搬运工,当装修工,为申诉筹措经费。去年9月,贾相军在北京找到律师周泽和杨学林。两人研究材料后,认为此案是个冤案,决定代理申诉。他们感慨贾相军是活着的聂树斌,“要不是那年他还不到18岁,也会一样被枪毙掉。”

  去年12月22日,两名律师向山东高院申请查阅贾案卷宗,接待他们的立案庭庭长戚军表示,贾相军的申诉复查已超过两次,要查下以前的复查情况,能否再次受理申诉,不能立即表态。

  杨学林表示,最高法院虽然有两次复查就不再受理的文件,但只是针对一般情况,如果确有冤情证明无罪,第三次受理申诉复查也不犯法,有错必纠不应受限制。再者,即便当事人不申诉,他也有权复制与自己有关案件的卷宗。周泽亦称,刑诉法规定院长就可启动再审程序,不受两次复查的限制。

  戚军说,法院不可能明知是错案还不启动再审。他出去片刻后回来称:周、杨两人阅卷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阅。两位律师要求出示法条,戚军未出示。

  周泽表示,律师作为申诉代理人阅卷是天然诉讼权利。“本案,无论是从代理律师的阅卷,还是从贾相军本人的复制案卷来说,都应该不是问题。既然现在对代理律师阅卷有争议,我们可以暂时不谈,那就先让贾相军作为当事人复制案卷,这应该是没有争议的。”

  戚军去请示院领导,回来后称,阅卷问题以及申诉能否受理问题,该院研究有分歧,当天不能定,此事经研究后,再一并答复。

  4月8日,京华时报记者陪贾相军来到山东高院信访大厅,接待他的负责人称,戚军庭长和另一副庭长均出差,无法接待。贾留下手机号,至今未获答复。

  贾相军服刑期间,祖父祖母先后去世。去年3月底,念玉环在医院病逝。去世前,她恢复意识,喊了贾相军的小名“二小”,“光拉着手哭。”一周年忌日时,贾相军在母亲坟前默想:自己的案子会有昭雪之日。(记者 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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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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