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的结婚申请书和户口本
市民王先生与董女士结婚近三十年,只有一个儿子的王先生听朋友说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于是尝试办理。但王先生发现当年和妻子的结婚证找不到了,需先补办。可补办时有一个问题摆在了夫妻俩面前,妻子结婚证上的名字和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有一字之差。市北区婚姻登记处建议其到公安部门增加曾用名,“我们找了派出所,人家说不给办。”董女士犯了难:我该怎么证明我是我自己?
补办结婚证遇难
5月18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自己最近在补办结婚证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妻子身份证和结婚登记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差一个字,现在需要补办结婚证,需要到派出所开证明,但由于没有档案,派出所不予办理。5月19日上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到了市民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在1986年登记结婚,唯一一个儿子今年也已经28岁了。今年1月,王先生听朋友说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于是,他和已经退休了的妻子尝试着去办理。
找到相关部门询问后,王先生得知要想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业务,首先得出具结婚证。这时,第一个问题出现了:当年的结婚证找不到了。“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没的,可能是搬家的时候给弄掉了。”王先生猜测。
“既然原件找不到了,那就补办一个吧。”但是在补办的过程中,第二个恼火的问题又出现了:当夫妻俩到即墨市档案馆调出两人当年的结婚证复印件拿到市北区婚姻登记处时,两人才发现,妻子当时登记的名字和现在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当年结婚时登记的“董汉美”与现在的“董汉兰”有一字之差。
这可咋办?市北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夫妻俩:“因更改姓名导致现在的身份证件与婚姻档案不一致的,另需到派出所将户口簿本人单页‘曾用名’一栏中打上原来的姓名(使用户籍证明的在证明事项中注明原来姓名)。”于是,夫妻俩来到了河西派出所,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档案,所以无法给董女士办理。
咋证明我是我自己
5月19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见到了夫妇俩人。对于为什么会改名一事,董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名字本来一直都是“董汉兰”,改成“董汉美”就只有在结婚登记时的那一次,“当时觉得‘董汉兰’的名字不好,后来都登完记了,有人才告诉我‘董汉美’的名字和我侄女重名,后来我又把名字改了回来。”董女士说。
“当时登记的时候,我们也没身份证,你说你是张三你就是张三,你说你是李四你就是李四,没人核实,很松,”王先生说:“要不是这次补证,她都记不得当时还用过‘董汉美’这么个名字。”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由于改名是董女士的个人行为,且公安机关的档案里没有任何记录,因此,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还无法受理给董女士增加曾用名的业务。问题无解了吗?
随后,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又联系了市北区婚姻登记处,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一位林姓的工作人员表示,夫妻两人到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证明也可以办理。“证明上需要这么写,某某当初结婚登记时名字写成了某某,系笔误。真实、正确的姓名为某某,二者同为一人。如果因结婚证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负。”林先生称拿着单位开具的这样的证明后便可以直接到登记处来办理了。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