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市南区婚姻登记处,"大喜哥"来办理单身证明,用来进行低保和廉租房的审核。
“离婚证都不能证明我单身,啥还能证明?真是笑话!”在本报推出“证明的烦恼,我们来帮您”专栏后,“单身证明”成了不少市民吐槽的对象。连日来,记者从市民政局和各婚姻登记处采访获悉,去年,青岛全市共开具结婚证70844对,离婚证20954对,但出具“单身证明”则高达158373件,超过了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总和。市南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坦言,他们这里快成“单身证明处”了。
“离婚证咋不能证明我单身?”
5月22日上午,在市南区婚姻登记处,市民刘女士火急火燎赶来办“单身证明”。“离婚证都不能证明我单身,啥还能证明?真是笑话!”在咨询处,刘女士很是不解地问道。原来,刘女士离婚后,想要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母亲,但等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排上队了,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少了一纸“单身证明”。
刘女士听闻后立即跑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她在接受采访时有些气愤地说,离婚证都没办法证明单身的话,这离婚证还有什么用?“来婚姻登记处开张纸,他们就相信我单身,真是荒唐,多此一举。”
其实,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咨询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工作日每天都会遇到这样的市民,需要给他们进行解释。她说,离婚证并不能证明离婚后没有再婚,因此还需要开证明。“其实我们本身只是开具证明,要求市民开证明的单位五花八门,有的找工作都需要开证明。”这位工作人员说,别说市民,有的很多证明他们都很难理解,“比如说有的人的父母年纪很大了,两人去世之后,要开具后去世的老人的单身证明,这是办继承的时候所需要的。”
一位前来给母亲办理廉租房审核的市民告诉记者,她母亲87岁了,遇到有单位需要审核的时候,也要办理“单身证明”。“我就不明白了,我母亲都这个岁数了,还会再结婚吗?”
“大喜哥”也是登记处常客
22日上午,记者在市南区婚姻登记处采访时,恰好遇到前来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大喜哥”。“我记得我上次来办证明距离现在还不到俩月呢,我都记不得我一年要办多少次了,反正哪个部门让我来办,我就过来办。”“大喜哥”说,他办理的“单身证明”主要用来进行低保和廉租房的审核。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相关处室采访得知,青岛市按照动态管理复核的方式,将低保对象相应分为A、B、C三类,A类和B类的低保成员相对稳定,每年或者每半年会进行核查,但是C类低保对象经常会出现变动,要随时备案,让低保对象“有进有出”。
“每个街道办可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核,不会一个月审核一次那么频繁,大多会选择3个月审核一次。”一位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市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喜哥”是婚姻登记处的常客,一年到头能见到好几次,每次都是来办理“单身证明”。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民政科韩科长告诉记者,他们街道提交纸质材料的话,一年审核一次,“大喜哥”此前审核过一次廉租房的年审,这次是市民政局要求办理的财产收入核查事项所需。八大峡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街道办审核低保户家庭最短每三个月一次,廉租房是一年一次。“这个审核其实是动态的,如果我们了解有的家庭有变动,也可以随时审核。”
“单身证明”超结婚证离婚证总和
市北区婚姻登记处主任于强告诉记者,尽管俗称“单身证明”,但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从未有过婚姻记录,也就是没有结过婚的人所开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另一种是离婚、丧偶后至今单身的情况,则需要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何这么多的人来办“单身证明”呢?谈及“单身证明”的用处,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据介绍,目前房屋买卖、继承房产、银行贷款、出国办签证、涉外婚姻、户口迁出迁入,甚至征婚、找工作都需要“单身证明”,廉租房、低保的审核更是每年都需要。其中,大部分证明都是用于房地产交易。
“我们这里去年光办理单身证明就有2万多件,最多的时候一天就有五六百件。”市南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坦言,每天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业务压力。的确如此,在短短的15分钟之内,记者就看到有8位市民是来咨询单身证明的,加上其他的一些证明,工作人员和记者聊不了几句,往往是话还没说完,这边又有咨询的来了。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去年,青岛全市共开具结婚证70844对,离婚证20954对,但出具“单身证明”158373件,超过了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总和。“感觉我们这里都不是结婚登记处了,成了单身证明处了,来办理单身证明的比结婚离婚的多了去了。”一位工作人员调侃道。
全国不联网,单身证明不能“全覆盖”
有了单身证明,就能说明这个人单身吗?于强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内的结婚登记信息联网了,但是全国结婚登记信息尚未实现联网,单身证明只能证明持有人在本婚姻登记处辖区内没有婚姻记录,不能代表持有人在其他地方没有结过婚。
同时,于强也提出,即便是山东省内已经联网了,可查询的时间段因为不同的婚姻登记处的情况不同,也有不同。他举例说,市北区婚姻登记处只能查询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如果一位出生在辽宁而成年后落户市北区的居民来查询,他1999年1月1日之前已经达到结婚年龄,那么光证明他在市北区婚姻登记处无婚姻记录还不行,还要回到辽宁证明1999年之前也没有结过婚。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任何一人户籍所在地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一位青岛市民的妻子是北京人,他的户口一直在青岛,领证是在北京,那么在青岛依旧可以开出“单身证明”。如此一想,所谓“单身证明”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外,于强还表示,早些时候的一些婚姻状况只能到档案馆去查询了。
明知道不能证明,为的是转嫁风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处只负责查询办理证明,具体的需求则是根据各个单位来定。“我们碰到过有的人过来办了证明,没过多久又来了,原来是过了有效期。”婚姻登记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些有效期都是各单位规定的,有7天的、半个月的、一个月的。“来办理的是本地的还好说,如果是外地的,办完了结果失效,就得再来回跑。”
青岛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知道“单身证明”无法证明真实的婚姻状况,要求个人提供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更准确地识别交易房屋是个人房产或者共有房产,以避免因交易双方隐瞒身份信息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市南公证处主任梁霈也告诉记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些部门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实属无奈之举。“他们只能在现有的情况下,来避免出现担责任的风险。”梁霈说,因为房产交易产生的一些矛盾经常出现,这样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做事更加谨慎,这种方式也是为了更可能地接近事实。而设定有效期,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因为婚姻变动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梁霈直言,“单身证明”火爆,实际上是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为了规避风险,将核查的责任转嫁给了婚姻登记管理部门。
省政协委员、民革青岛市委秘书长王夕源则表示,现在让老百姓自己办“证明”本身就有很多的漏洞。其实,政府应该建立诚信系统,让信息无缝隙全覆盖,而不应该给老百姓制造麻烦。他说,现在一些“证明”是很不可信的,尤其是那种单纯盖章的,造假太容易了。“现在网上一搜索,有很多造假的门路,有的公然在淘宝网上叫卖。”王夕源说,“单身证明”本身就不能证明真实的婚姻状况,即便一个人结婚了,通过漏洞同样能从婚姻登记处开出“单身证明”,出现那么多骗婚的也就不奇怪了。
王夕源认为,一旦人为地出具一些“证明”,就容易滋生造假产业。“比如现在大学生选贫困生,回家里开一份证明很简单,有的就是人情证明,可信度是非常低的。”他认为,这些本该由国家各部门之间解决的事情,就不应该交由居民来办理。
此外,他建议建立统一的诚信档案,让信用和个人利益挂钩,让造假承担极大的风险,这样也能避免出现一些造假行为。
部门间信息联网是“终极方案”
于强告诉记者,这么多的政府部门要求开具婚姻记录证明,主要原因就在于信息的不对称。他说,一方面是全国婚姻登记处没有联网,另一方面还在于民政部门和其他的部门之间也没有实现信息联网。“如果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自己的系统内就可以查询到实时的婚姻信息,就不需要市民来回跑腿了。”于强说,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就需要尽快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婚姻登记的动态管理。
此外,因为目前我国婚姻登记管理和户籍管理分离,离婚虽然需要户口本,但民政部门只负责审核,并没有修改户籍婚姻状况权限,只有离婚双方拿着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更改信息才行。“结婚也是一样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那么户口信息还是保留此前的状态。”
另外,对于法院办理的离婚信息以及当事人死亡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信息,民政部门不能及时知晓,这客观造成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到完全的动态管理。
文/图 记者 郝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