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晚报讯(记者 张颖 通讯员 张杰)3月份,女学生王华华(化名)一部苹果5S手机遗失;4月份,她发现手机被人激活后就报了警;5月份,民警帮她找到手机现在的“主人”,原来她和失主是同校学生。5月24日,经民警调解,捡到手机者留下手机,但付给王华华2500元钱。
4月20日,威海边防支队初村边防派出所接到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王华华报警,她说在3月8日在乘坐115路公交车到学校后,发现自己的苹果5S手机遗失。当民警询问她当时为何不报警时,王华华表示,原本寻思丢了就找不回来了,所以没有报警,可是最近她手机绑定的邮箱收到了一条短信,称这部手机已经被激活。因此,她觉得还有机会找到手机,就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调取了王华华当日乘坐公交车的车载视频,对沿途下车的乘客进行排查。“我们通过视频发现,王华华在公交车临近威海职业(技术)学院站点时还使用过手机,这说明她很有可能是在到达站点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民警表示,通过调取附近街道视频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在下车后不久,捡到了手机大小的物品。虽然视频中看不清该女子的正脸,但从她的穿着来看,很像一名学生。
在接下来对站点周边居民的调查走访过程中,有人指出该女子的身影很熟悉,好像也是威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随后,民警将可疑对象的范围缩小为该学院的学生,并与学院各科系的老师联系,辨认视频中的女子。在对数名学生进行排查后,最终将捡拾手机者确定为该校女生刘某。
5月15日,民警将刘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她承认4月份路过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口花坛时捡到一部苹果手机,一时起了贪念,将其据为己有。刚开始因为害怕被人发现,一直没敢开机,直到最近才打开手机并换上了新买的手机卡,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找到了。
经民警批评教育,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由于王华华已不想再要这部苹果手机,经民警协调,刘某付给王华华2500元钱留下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