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高区法院的法官们遇到了一件稀奇事:一老汉为争房产,竟以自己是文盲为由,对15年前的离婚协议提出质疑,把亲闺女告上了法庭。这其中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呢?要搞清楚这些,就不得不说一下这位老汉的感情生活。
老汉曾经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两个女儿,然而,15年前,老汉和妻子因为感情不和,最终分道扬镳。夫妻俩协议离婚时,约定两个女儿归前妻抚养,而老汉则将自己名下的一栋平房赠与小女儿。
后来,小女儿那栋平房拆迁,分得了两套楼房,其中一套一直由老汉居住,父女俩之间约定,在老汉去世前,小女儿不得变卖房产。
数年来,父女俩一直相安无事,但这一切却因一位老太的介入而分崩离析。
2014年,老汉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位老太,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如今已经谈及婚嫁。为了体面的迎娶老太,老汉想起了当年那套房子。
为了争夺这套房产,老汉一纸诉状将小女儿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撤销15年前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约定。
在随后的法庭调解中,小女儿曾念及父女亲情,提出与父亲做公证,如果这位后妈能伺候老汉到终老,她就同意把这套房子送给后妈。起初,听到小女儿的提议后,老汉坚决不同意,后来,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老汉好不容易才同意了这一方案,然而,一旁的亲妈又不干了,坚决反对把房子给一个“外人”,调解失败。
在之后的庭审中,老汉坚称自己是个文盲,对于15年前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与约定,表示那并非是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要求撤销15年前的离婚协议,要回自己的房产。但他却没法证明自己确实为文盲,对于文盲这一说法,法院并不予以采信。
最终,该院认为,老汉与前妻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的房产赠与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与条款,但无证据证实该离婚协议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情况下,老头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庭最终驳回了老汉的诉讼请求。
威海晚报记者 于欣欣
通讯员 任怀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