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月24日讯(记者 于潇潇)7月24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于晓明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据了解,此前因工作变动,于晓明请求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
此前,中共中央批准于晓明任山东省委常委。
据《山东新闻联播》7月1日报道,山东省委党建领导小组7月1日在济南与山东省受中央表彰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座谈。于晓明以“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身份出席。据了解,这是于晓明首次以山东省委秘书长身份亮相。
于晓明
于晓明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大学学历(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
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任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年7月,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年10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年3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1年9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2年12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山东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2013年2月,任菏泽市委书记。
2014年1月,任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年1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菏泽市委书记。
2015年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
2015年6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副省长。
2015年7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