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大调整”的省版公积金新政8月6日出台后,济南版新政紧随落地。27日,济南出台《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根据上述办法,从10月15日起,济南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至60万元,个人由25万元提至3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仅仅与账户余额挂钩,缴存时间短的年轻人将大大受益。此外,租房、物业费都能提取公积金了,条件相比以往大大放宽。
1 提高贷款额度
新规
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计算。
解读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公积金指导意见中指出,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
截至今年7月底,济南全辖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为61 . 9%(公积金中心本部为80%),因此济南市最高贷款额度应不低于55万元(7676元ⅹ90平方米ⅹ80%)。
据介绍,济南市于2009年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但随着房价上涨,这一额度已不能很好地满足职工购房需求。为此,此次将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这一额度与多数同类城市政策相同(青岛60万元,成都60万元,福州60万元,郑州60万元,长沙60万元,南昌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