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认定其为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前,滨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等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省政府安委会对东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东营市政府、利津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另有23人将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2015年8月31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