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红妮 通讯员 夏天 王东
生活日报12月17日讯 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注意啦,本月底前可变更门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据介绍,济南市“门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手续一般在每年12月中下旬集中办理一次,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诊疗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下一医疗年度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需注意先后顺序
“目前济南市对门规病人实施‘单定点’管理。也就是说,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规病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含门规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诊疗。”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6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工作,将于12月21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参保人只需携带本人社保卡(门规证)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规”或“门诊统筹”定点变更登记手续即可,没有变更需求的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医疗年度变更或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病人,应到新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在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病人,如选择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 Ⅰ类病种,只需到所选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其他门规病种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原定点医疗机构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则需将其他门规病种一并转入。如果门规病人需要变更原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在新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门规门统尽量选同一家
据介绍,目前尚未进行普通门诊统筹首次签约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只需在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时,凭社保卡与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首次签约,签约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但因定点每年只能更改一次,建议参保人根据个人自身诊疗需求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对于同时定有“门规”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要格外注意,“门规”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同一级别时要选择在同一家,否则无法办理变更(对门规定点医疗机构为省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不受此影响)。因此建议大家尽量将“门规”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为同一家。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在规定的变更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手续,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更改登记,参保人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门规和门诊统筹病人一经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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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与门诊统筹
据了解,为减轻部分门诊慢性病人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济南市早年出台了“门诊规定病种”进统筹(即门规)的政策,门规病种由最初的5种,先后经过4次调整,扩大到3 5种54个疾病。
2014年4月1日起,济南市正式颁布实施《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取消了12个门规病种,保留其余23个门规病种。与此同时,济南市职工医保开始实行门诊统筹。
实行门诊统筹后,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待遇上就有了“门规”和“门诊统筹”两种保障形式,在功能划分上,主要方向是通过门诊统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等“小病”门诊看病报销问题,通过门规解决一些特殊病、“重病”门诊看病报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