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聊城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淼因下属违规审批审核科技项目、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聊城市委给予刘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文登师范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邢玉威因学校组织公款旅游受到责任追究,威海市纪委给予邢玉威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东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关涛和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进文因单位纠正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东营区纪委给予何关涛、王进文党内警告处分。
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吕明义因单位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莱芜市钢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吕明义党内警告处分。
平原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传国因下属违规兼职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平原县纪委给予刘传国党内警告处分。
滨州市滨城区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戴书三因下属单位违规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受到责任追究,滨城区纪委给予戴书三党内警告处分,对“小金库”予以收缴。
东明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青松因该县多次发生村集体虚报冒领、扣取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东明县纪委给予乔青松党内警告处分。
济宁市兖州区兽医站党支部书记、站长王伯川因下属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兖州区纪委给予王伯川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倪大千因单位落实处分决定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局党委给予倪大千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南阳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党,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冯海洋因该村挪用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发放奖品受到责任追究,房村镇党委给予冯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海洋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