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自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据悉,这次提高标准实现了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5连增,直接惠及1400多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充分体现了我省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老年人生活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