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16日讯(记者 刘进)近日,《菏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菏泽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大众网记者对菏泽公车改革进行了详细梳理,本次车改涉及全市6555辆公车,从市(厅)级正职到科员办事员,共分为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交通补贴从1690元至500元不等。
问题一:改多少?
参改6555辆公车,车改后每年节支6000万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本次车改全面摸底统计的结果,菏泽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改车辆共6555辆,公务交通费用平均每年支出接近6亿元。初步预算,改革后菏泽公务交通费用每年将节约支出6000万元,节支率为9.3%,行政成本有效降低。
据悉,本次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菏泽将保留各类公务用车4280辆,其中,实物保障工作用车358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171辆,接待调研用车35辆;17部门内执法执勤用车225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3辆,17部门外行政执法用车173辆。
其中,针对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单位人员编制301人以上的不超过5辆,201人至300人的不超过4辆,101人至200人不超过3辆,61人至100人的不超过2辆,21人至60人不超过1辆,以上车辆由部门单独管理使用,20人以下的不单独保留车辆。
问题二:如何补贴?
市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补贴分7个级别
据了解,参加本次车改的包括:菏泽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改革后,菏泽市直机关参改人员在牡丹区、定陶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县区及所属乡镇办事处在各县区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菏泽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市(厅)级正职1690元、市(厅)级副职1560 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问题三:原司勤和车辆如何处置?
对未留用司勤人员经济补偿,取消的公车公开拍卖
根据方案,菏泽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等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四:车改后怎么出行?
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定制交通和汽车租赁服务
大众网记者看到,改革方案对保障公务出行也作出说明,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政府将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定制交通和汽车租赁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同时,方案对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也作出规定,各部门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