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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违规露天烧烤最高将罚两万元 举报有奖
2016-07-25 15:20: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2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济闭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自11月起施行。

  “这称得上是山东省‘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如是评价。该条例中提出,城市政府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在惩戒方面,该条例中提出,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的,将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采暖季应推错峰生产

  作为山东省“史上最严”的环保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亮点颇多。“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冬季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气象条件差、重污染天气多发的实际问题,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说,条例要求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停止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为了预防和解决政府不作为、滥作为和违法行政,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条例规定了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石晓介绍说,该条例规定,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举报污染行为可获奖

  下一步,市民可以有奖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了。记者了解到,上述条例中增加了公民对污染大气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的相关条款。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而且,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以后,在居民住宅区等区域及周边,将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养殖和屠宰活动所产生的恶臭气体,往往会对居民生活产生恶劣影响。因此,上述条例中为此增加了一项明确在特定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条款。

  禁烧区露天烤串要罚款

  据石晓介绍,此次,上述条例还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中还提出,城市政府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在处罚方面,上述条例中提出,若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或在其他区域内烧烤未按照规定使用无烟炉具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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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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