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志宁
责任编辑:刘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迪 菏泽报道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形势变化,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负担,1月10日,菏泽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居家治疗常用药物中,尚未列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莫诺拉韦胶囊等10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0种药品,按照甲类管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附: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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