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菏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5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
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公款吃喝17起,占44.7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7起,占18.4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起,占7.89%;大办婚丧喜庆11起,占28.95%。
2016年以来,截至4月30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起,处理26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3人,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