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菏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药品安全供应体系、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卫生保健机构的公益属性,落实各种医疗实体的社会责任,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城乡医疗卫生,分级诊疗全覆盖
会议提出,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同时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底已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6年,县区实现全覆盖。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街道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村卫生室服务体系,原则上按每2000-4000人的农村服务人口设置1所卫生室,每所卫生室配有2-4名取得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实现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全覆盖。此之外,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力争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多种形式,创设新兴医疗机构,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优质便捷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和有效补充。
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中医药治疗的,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最高不超过90%。
公立医院改革,破除逐利机制
在全市各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启动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市级医院和牡丹区人民医院、牡丹区中医医院、牡丹区中心医院、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等4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在运营模式方面,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国有资产和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此外,对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也将进行改革。
改革的同时,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此次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规范医生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破除逐利机制。
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实行在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城乡基本医保,走向更加公平
健全医保筹资机制和报销政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政府年人均补助420元,个人缴费140元,比2015年整体筹资增加50元。
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报销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报销费用。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保证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不降低。
医保支付方式方面,要深化改革,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人员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降低10%-20%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养成小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习惯。
实行预付费制,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量。2016年力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出院病例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以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