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7-07-26 15:30:00 来源: 菏泽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形成有力震慑,现将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东明县陆圈镇梅庄行政村党支部原委员李其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虚列套取集体资金、在服务群众工作中索要好处费等问题。李其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阻止他人提供证据材料。给予李其生开除党籍处分,对于涉案违纪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郓城县黄安镇宗陈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目增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给予陈目增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曹县魏湾镇郭楼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蒋喜存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资金问题。给予蒋喜存开除党籍处分。

   定陶区孟海镇黄庄村村委会副主任王怀生违规套取低保金、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问题。给予王怀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单县高老家乡安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委员袁继华、村民委员会委员袁纪高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分别给予袁继华、袁纪高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成武县九女集镇杨庙行政村违规挪用、平分低保金问题。给予九女集镇杨庙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守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责联系杨庙行政村工作的九女镇政府智楼管区工作人员李加才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市县党委巡察机构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各级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民生资金款物,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市纪委直接调查核实。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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