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 牡丹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土地纠纷

2017-11-27 17: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嵩岳 王辉 吴延民 潘建丽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展示执行文书

清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

  大众网菏泽11月27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王辉 吴延民 潘建丽)11月27日上午,牡丹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将12亩土地强制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原告牡丹区吴店镇后孙庄村民委员会于1997年8月将12亩土地租赁给五被告,租期3年。合同到期后,经该村村委会和小组代表多次催要,五被告以种种理由不予归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讼至牡丹区法院,要求五被告归还上述12亩土地。牡丹区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五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约定的义务,原告牡丹区吴店镇后孙庄村民委员会向牡丹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牡丹区法院于2017年9月20日向五被告发出退出土地公告,五被告仍拒不归还土地。

  11月27日上午,在牡丹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钦带领下,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清理,现场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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