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22日讯5月22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发布《关于菏泽市2014-6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决定自5月21日起,对2014-6旧城区改建项目启动征收工作。
详细内容如下:
2014-6旧城区改建项目
征收目的
棚户区改建
征收范围
市人民路以西、铁路以南、规划支路以东、刘庙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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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