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叔玲
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8月1号起,我市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办法如下:
8月15日开始进行实名登记编号,10月31日前登记免费
根据行动部署,我市将于8月15号开始对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实名登记编号。10月31号前主动办理登记手续的予以免费,10月31号之后申请登记编号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
在哪里登记?
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合力:城区每个中队,还有岗亭,在路上比较宽敞的地方,在路口,在群众最方便的地方,我们将设诸多两轮车登记上牌点。
什么样的电动车可以登记?
这次登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要符合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身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未登记编号的禁止上路行驶
2018年8月1号之前购买的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给予三年过渡期,2021年8月1号起禁止上道路行驶。2018年8月1号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提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车辆相关购买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2019年1月1日起,未登记编号的禁止上路行驶。
相关证件丢失怎么办?
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合力:如果确实因为时间长了,发票也丢了,其他证件也丢了,那需要我们的公民带着他的身份证,然后写一个这个车辆不是被盗车辆,来源没有问题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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