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定位时速不得超40公里 菏泽再发力严治五类特种车

2018-09-04 14:3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潘涛

  大众网菏泽9月4日讯(记者 潘涛)近日,菏泽市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五类特种车辆”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从9月1日起,菏泽将在东至上海路、南至万福河、西至杨营路、北至日东高速范围内再发力,加强“五类特种车辆”(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泥浆运输车、工程机械车、建材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止运输污染环境。

  近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五类特种车辆”管理的通告》,明文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大对市区“五类特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防止运输污染环境。

  《通告》要求,在市区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个人和未取得运输资格的公司不得在市区运输渣土。其中,拥有新型全密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30(含)台以上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车辆停放场所和管理制度健全的公司到市城管局办理《城市建筑渣土经营性运输登记证》,然后到市交警支队办理《城区通行证》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

  另外,各区环卫部门不得使用未取得《城市建筑渣土经营性运输登记证》《城区通行证》的车辆运输渣土,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规定的渣土运输车要严格按照批准路线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确保沿途不抛撒、不扬尘,且必须避开人流高峰路段,禁止雨雪天气运输。市区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罐体尾部安装防漏装置,确保运输途中混凝土不遗漏。市区泥浆运输车也必须要到市城管局办理登记手续,统一标识,在车厢显著位置喷写放大号和举报电话,不得随意倾倒。市区建材运输车辆(砂石料、水泥、粉煤灰、沙土等易抛撒车辆)也要统一标识,在车厢显著位置喷写放大号和举报电话,做到密闭运输,确保沿途不抛撒滴漏。

  《通告》还要求,对于拖拉机等农用车辆,则被禁止驶入划定区域,履带式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市区工程机械车(吊车、铲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泵车等工程车)实行公司化管理,安装专用标牌,在醒目位置喷写举报电话,按各区选定批准的地点集中停放,严禁在市区停放揽活(施工工地内除外)。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四部门要求,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泥浆运输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与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和市交警指挥中心联网,实现在线监控。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泥浆运输车、建材车在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严禁鸣高音喇叭,不得超载超限运输。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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