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叔玲
4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激励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2016-2020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 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200个,每个乡镇100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19〕1号),予以贯彻落实。
2018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部分名单:
菏泽市
磐石街道、邵庄镇、普连集镇、青岗集镇(曹县)
黄岗镇、杨楼镇、高老家乡、龙王庙镇(单县)
大屯镇、刘楼镇、焦园乡(东明县)
阎什镇、旧城镇、什集镇(鄄城县)
大谢集镇、营里镇、陶庙镇(巨野县)
半堤镇(定陶区);黄堽镇(牡丹区)
责任编辑:杨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