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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通知 建筑工地须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2007-05-20 08:55:00

时报5月18日讯(记者李栋印 通讯员 惠铭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今天发出通知,今后,建筑工地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和安全培训。

通知规定,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装饰等),必须依托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报当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建筑施工特级和一级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在其承建的主要建筑工程的工地建立若干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

农民工业余学校原则上设立在施工现场,要有安全、固定、封闭的教学场所,教学场地至少应容纳50人上课。教学设施应具备所必需的黑板、桌椅、电视机等,并悬挂“××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授课时间每周应保证1-2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至90分钟,每个工人每月保证参加不低于4个课时的学习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防疫、现场急救、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等内容。

此外,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还要作为企业资质考核、企业升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并作为所在工程项目经理参加“优秀项目经理”奖项评选的申报条件。

 

济南时报        

编辑: 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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