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地男子盗窃菏泽公共自行车 11小时后被抓拿归案

2018-09-02 17:3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莹

曾某和刘某在破坏备车钢缆

曾某和刘某将公共自行车骑走

备用自行车

东关小学附近公共自行车停车处

曾某在接受审讯

民警将公共自行车交还给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员

  大众网菏泽9月2日讯(实习生 周莹)9月1日上午7时30分,湖南新化县的曾某和刘某使用锤子、钳子破坏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附近的公共自行车停车点的备车钢缆,偷走两辆公共自行车。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车辆失窃后及时上报调度中心,并报警处理。9月1日19时40分,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公安民警在黄河路青年路交叉路口汽配城附近的工地将两名嫌疑人抓获。曾某和刘某被处7日的行政拘留,每人500元罚款。

  两次借工具损坏备车钢缆 两男子偷走两辆公共自行车

  犯罪嫌疑人曾某和刘某均系湖南省新化县人。8月31日晚两人抵达菏泽,并在黄河路青年路交叉路口某银行自动取款机打地铺睡了一晚。9月1日早上七点多两人在牡丹区东关小学附近早餐店吃完早餐后,看见附近的公共自行车停车点有一排未上停车桩的备用自行车,心想坐公交车不方便、出租车费用太高,于是向附近门市借来一个锤子,欲砸开公共自行车备车钢缆上的锁头,但未砸开。于是又向另一门市借来一把钳子,弄开备车钢缆的锁后,将两辆公共自行车骑走。

  民警与公共自行车管理处密切配合 11小时将嫌疑人捉拿归案

  骑了一天后,两人于晚上七点多在黄河路青年路交叉路口汽配城附近的工地工棚睡觉,停在路边的公共自行车被下班途径此处的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客服主管王舒发现。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公共自行车工作人员发现车辆失窃后及时上报调度中心,并报警处理。调度中心通过调取后台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面貌特征,通知全体工作人员留意此二人行踪及被盗车辆。

  “9月1日上午8时接到报警后,我们牡丹分局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件,要求尽快查看监控、搜集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曹光振对大众网记者说,因监控显示两人曾在东关小学附近的早餐店吃饭并使用微信扫码付款,于是东城派出所的民警对该店家的微信收款账单进行排查,进一步缩小嫌疑人范围。

  晚上七点多,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客服主管王舒下班途径黄河路青年路交叉路口汽配城时,发现了被盗车辆及犯罪嫌疑人,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及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领导。19时40分,东城派出所民警将两人抓获。

  破坏公共设施涉嫌违法 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曾某和刘某因任意损毁、占用公有财物,被处7日的行政拘留,每人罚款500元。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爱护公共设施,文明出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菏泽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庆礼对大众网记者说,菏泽市每个公共自行车停车点都有双向监控,每辆自行车都有编码。最近在菏泽城区,已经发生5起类似破坏公共自行车的案件,发现后该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整理监控视频、监控截图,方便公安机关破案。

责任编辑: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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