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8月13日讯(记者 张鹏)为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近日,菏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提出,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户均补助由原来的1.35万元提高到1.95万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4年,菏泽市计划完成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
《实施办法》中提到,今年,政府户均补助1.95万元,国家、省、市分别承担0.75万元、0.6万元、0.6万元。除国家、省补助资金外,市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据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试行)》,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的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