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将16项县级“权力”下放到镇街

2021-05-08 20:31:5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迪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迪 鄄城报道

  为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快办”目标,结合“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精神,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自我革命,决定把1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全县17个镇街,并且要求在2021年5月15日前全部下放到位。

  为确保16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规范有序推进,鄄城县出台《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意见的通知》(鄄政发【2021】3号),该通知中规定了下放方式、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

  为确保1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得去,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转交下放所需的各类文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材料,帮助安装审批信息系统,授予系统登录权等,倾其所有尽其所能转交给镇街。同时,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今后将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网上咨询等方式,抓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下放事项在镇街落地、生根、发芽,直至枝繁叶茂。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下放的1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包括: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关闭、闲置、拆除场所环卫设施许可;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再生育审批;采伐林木许可审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食品经营许可(1、食品销售: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2、餐饮服务:限经营场所在150㎡以下(含150㎡)的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除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梁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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