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近日,牡丹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系列动画,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助力群众守好“钱袋子”。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请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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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马拉松
责任编辑: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