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前三季度受理劳动争议案近千起 挽回劳动者损失3700余万元

2020-11-10 16:56: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德波 曹用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德波 通讯员 曹用雨 菏泽报道

  疫情使案增,仲裁止纷争。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断增长,三季度案件已超过千件,同比增长超过70%。在此背景下,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采取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增强能力、提升质效,使争议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及时处理,维护了全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稳定。截至今年9月底,共处理984起案件,涉及劳动者1166人,为劳动者挽回损失3772.12万元。

  案件逐一登记,快速调解维权

  以原有案件受理台账为基础,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调解仲裁统计操作规范》,采用Excel表格对台账重新编制完善,纳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案件类型、结案金额等统计口径,做到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仲裁院立案受理、开庭、结案等各个时间节点均有记录,形成案件“大数据”,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实现快捷筛选查询,使仲裁员随时准确掌握和动态管理案件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台账已实现对市本级125起案件的登记管理。

  为保障劳动者在疫情期间有效维权,减轻劳动者的诉累,不断加强调解力度,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先行调解、能调必调”的原则,采用案前、案中、案后“三步”调解法,文书制作与调解“双管齐下”同步进行等方式,极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速维权”,案件从立案受理到调解书送达最快可当天完成,基本做到“立等可取”。

  以下为真实案例:2020年3月27日,华某因某化工集团不支付其工伤待遇到市仲裁委申请仲裁,来时申请人表示非常担心被申请人近期会破产注销,仲裁委4月1日受理案件后马上与被申请人联系,通过电话查实情况后先行调解,在电话中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后,经当事人同意,我们于当天安排双方当事人到庭质证并组织工作人员起草调解书,最终在庭审结束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交付了调解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调解书即时生效。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委的办事效率大加赞赏称:“没想到一场官司这么快就了结了,结果立等可取啊!”

  创新机制差异办理,转变方式优化服务

  在办案过程中,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办案流程,发挥制度优势,针对不同案件类型,采取差异化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工伤保险案件审理中,试行“要素式”审理,实行庭前指导,帮助双方当事人了解庭审流程,填写“要素式”确认表,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进一步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机制,市直及9个县区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截至今年9月份,共受理案件38件,涉及农民工40人,已全部审结,共挽回工资损失29.5万元。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新变化,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主动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办案手段,让劳动者得到优质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9个县区和162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行政机构的注册工作和管理员账户申请,确保了“互联网+调解”平台上的调解申请都能做到及时高效处理。截至目前,共有26名劳动者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申请了调解。同时,开展“不见面”服务,通过电话调解、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案件,减少人员聚集为劳动者带来的风险。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南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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