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带你学习《民法典》——打印遗嘱也是有效的

2020-11-12 10:04:5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晨光 付洪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晨光 付洪强 菏泽报道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民法典》,大众网·海报新闻和山东思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律师带你学习《民法典》”栏目,今天推出第六期《打印遗嘱也是有效的》。

  王老汉与李老太已经85岁高龄,身体状况一般,精神尚可。二人婚后生育两儿、两女,几个孩子对两口也都照顾比较好,老两口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但是,最近有件事情让老两口比较烦恼。老两口现在独居在市区一套老旧两居室内,该房屋价值100万元,据街坊邻居传说该房屋近几年可能会拆迁,四个子女对老两口之后的生活以及房屋分配产生了矛盾。老两口担心在其去世以后,子女会因为财产分割进一步加剧矛盾。于是老两口商议立下遗嘱,将财产分配清楚,避免以后子女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由于老两口年岁已高,文化水平有限,没有自己书写遗嘱的能力,就准备请人用电脑打印,现实生活中也有人以打印的方式立遗嘱,但却常常引发纠纷,老两口担心打印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现行法律并没有打印遗嘱的相关规定,因此,现在立打印遗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一规定顺应社会发展,有效解决了立法空白,解决了现实之中的问题。

  由此可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老两口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来立遗嘱。但是一定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本栏目主讲律师为杜进喜,现任山东思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拥有7年的执业经历,曾获得“牡丹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菏泽市一村一顾问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咨询电话:15865038971。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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