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建筑、餐饮、医疗、宾馆……菏泽市水务局集中整治城区违法排水

2021-07-11 18:38:3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为切实加强排水行为管理,减轻污水入河影响,加快推进菏泽市水环境质量提升,近日,菏泽市水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区违法排水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通告称,7月10日至10月10日,将对菏泽市城市建成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宾馆、酒店、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的违法排水行为,其它危及城区排水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的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区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等共计11大项。

  同时,通告也对检查执法措施作了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监测;要求被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出示排水许可证;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材料;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行为。

  通告还公布了违法排水行为举报电话和检查执法人员监督电话6169368、6169378、15705300778。

集中整治的具体违法行为

初审编辑:刘进

责任编辑:王佳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