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布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与规范经营倡议书

2021-11-04 15:4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陶然 李克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陶然 通讯员 李克阳 菏泽报道

  11月3日,菏泽市发布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与规范经营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者: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我省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哨点”,需要以更高的标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当好疫情防控“哨兵”。在此我们向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者发出倡议: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管理

  企业定期对经营场所消毒,工作人员戴口罩手套等,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可疑症状患者“早报告”,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包括网络销售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及登记上报等情况。

  2.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义务

  企业组织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实时查看本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按要求上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当地监管部门。

  3.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保证执业药师履职在岗,有效履行处方审核职责,引导合理用药,杜绝执业药师“挂靠”;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规范互联网远程处方开具、处方审核行为,确保处方开具、审核符合规范要求。

  4.连锁总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服从疫情防控要求

  连锁总部服从省市及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各项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汇总掌握各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坚决采取内部整顿措施,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共克时艰,筑牢疫情群防群控、群策群治的坚实防线,为全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联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国药楚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仁和堂医药集团国医堂连锁(菏泽)有限公司

  山东思济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省文亭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正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养天和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市集芝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国大药房(菏泽)有限公司

  菏泽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菏泽天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成武县好亿家仁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单县新一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市养心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曹县磐石大药房有限公司

  山东誉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信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曹县汇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环中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市惠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东明金鑫漱玉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巨野县宏圣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

  曹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单县天奇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菏泽惠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五味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单县康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泙湖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陶中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菏泽市定陶区仁康大药房

  菏泽国药楚济堂百姓大药房

  菏泽高新区康新大药房有限公司

  菏泽市大光明医保实业有限公司永福康大药店

  郑州路分店

  菏泽广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郓城县永华平民大药房

  郓城县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巨野县国医堂大药房新天地店

  巨野县泰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曹县润正医药店

  曹县同和堂大药房

  鄄城传承医药公司

  鄄城县汇康医药超市

  单县善缘大药房

  单县百草堂大药房

  东明县康明大药房

  东明县保康大药房旗舰店

  2021年11月3日

初审编辑:王志宁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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