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举办首届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022-04-27 15:2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晨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晨光 菏泽报道

  4月27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菏泽市第一届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获悉,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菏泽市举办首届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强自立,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为在新征程上续写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精彩篇章、全面开创菏泽后来居上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会上,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国华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时代特色鲜明、事绩突出感人、社会影响广泛的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这些模范自强不息,不畏艰难,超越自我,以不屈的意志和非凡的业绩,深刻诠释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唱响了新时代的英雄赞歌。助残先进个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传承扶弱济困的中华传统美德,以大爱无疆的情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理解尊重残疾人,倾力帮助残疾人,用实际行动倡导和践行文明进步和互助友爱的社会新风,充分展示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深刻内涵。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第一次向社会集中展示了菏泽市优秀残疾人的风貌与风采,让社会重新认识理解了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自强模范们用自己真实的人生经历向社会传达着“命运无法选择,面对命运的态度可以选择”的积极人生观,也让所有人去思考“如何面对坎坷与挫折”这一简单而深邃的人生命题。一个个自强模范身残志坚的故事,如同一粒粒种子,让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精神在社会大众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他们如同一架架桥梁,成为了弘扬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

  附:菏泽市第一届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情况

  一、评选名额

  评选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各10名。

  二、评选范围

  (一)残疾人自强模范

  1.参评人员:所有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菏泽户籍残疾人。

  2.评选条件:(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2)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3)自主创业成效显著,创(领)办的企业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社会效益;(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得到残疾人普遍赞誉。

  (二)助残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凡是热心于扶残助残事业,长期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爱心人士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条件:(1)政治信仰坚定,爱党、爱人民,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2)热心助残公益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事业作出贡献;(3)长期从事残疾人康复、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权益维护等工作,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并取得明显成绩;(4)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参加扶残助残活动,热心为残疾人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4月7日-4月24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公众评选相结合,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目前,已推选出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各20名,最终通过网络投票和评委会评分综合选择各10名。

  2.网上评选(4月25日-5月4日):市残联联合中国山东网组织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网上宣传、采访报道和公众投票等工作,网上投票占总分值70%。4月25日上午10时,网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截至4月26日下午5时,访问量已达96.5万,总投票数超过33万,充分展示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注。

  3.评委会评审(5月5日):组织专家依据评审办法,参照网络公开投票情况及上报的事迹材料提出专家评审意见,评委会评分占30%。

  4.确定表扬人员名单(5月6日-5月10日):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委会评审意见,确定拟表扬人员名单并在市残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受表扬人员名单。

  四、表扬办法

  对评选出的个人由市残联分别授予“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全市助残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通报表扬,其他推荐人员分别颁发提名证书。评选活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与部分受表扬代表进行座谈。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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