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业主电动车被盗 物业:没有赔偿责任

2022-07-22 08: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桑贤磊 卓小慧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桑贤磊 实习生 卓小慧 菏泽报道

  近日,菏泽交通未来城小区业主闫先生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其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由于监控故障未能找到盗窃者,物业多次拒绝与其协商沟通。就此,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因闫先生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并落锁,故物业没有责任。律师表示,若找不到盗窃者,业主和物业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业主:电车被盗,监控坏了,物业多次拒绝沟通

  据闫先生介绍,7月14日早上,他准备去上班,却发现每天上下班骑的电动车被盗了,便去物业调取监控,却被物业的保安人员告知对应区域的监控因没有开启录像储存功能,无法调取。“因没有办法调取我停车地方的监控,我只能从附近摄像头的录像中查看,但因为是晚上丢的,其他的摄像头无法清晰地拍到盗窃者的面貌和去向。”闫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闫先生便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警方介入后,也无法锁定盗窃者。

  因监控没有开启录像储存功能,闫先生认为物业存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失责。“现在因为监控故障的原因,找不到盗窃者,我的电车又是在小区内丢的,物业应该承担我的损失,但我多次去找物业沟通此事,对方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我。”闫先生说。

  物业:业主未按规定停放并落锁,电动车被偷跟物业无关

  19日上午9时许,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了位于人民南路的交通未来城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的电动车停车棚内已基本停满了电动车,除了车棚外,小区内多个走廊通道上也停满了电动车,此外,在每个单元楼门口处均随处可见停放的电动车。而在闫先生车辆丢失时停放的区域,则属于一处消防通道区域,也有很多电动车停放。

  随后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采访。当记者提出采访要求并出示相关证件后,菏泽交通集团惠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以“不清楚”“不知道”等理由不接受采访,并拒绝提供物业经理的联系方式。

  随后,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通过多方联系,最终通过电话采访到了菏泽交通集团惠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对于此事,该负责人称,确实有业主电动车丢失,并且对应区域的摄像头因天气原因产生故障,正在进行维修,事发近十天的录像未储存,无法调取,目前,该区域监控已恢复正常。

  对于闫先生的电车丢失损失物业是否会做出相应赔偿,该负责人则表示,闫先生的电动车丢失时,未按照规定停放在车棚或划定的停车区域,而是停在了消防通道区域,故物业本身不存在赔偿责任。

  律师:物业和业主均有责任

  针对此事,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民革菏泽市委“中山·尚公”法律服务团主任崔海龙律师。

  崔海龙认为,物业本身有防火防盗的义务,电动车被盗时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另因其管理存在漏洞而无法调取监控录像,导致警方不能及时破案,物业存在工作失责,应承担相应责任。业主没有将电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区域,造成电动车丢失,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在找不到盗窃人情况下,业主和物业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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