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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继展 菏泽报道
近年来,菏泽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底,菏泽市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并代表山东省通过了国家的督查验收,特别是巨野县措施有力、成效突出,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之后,按照中央、省部署,接续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确保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先后会同住建、城管、环保、交通等相关市直部门,制定印发了《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菏泽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职能和任务目标,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菏泽市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并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每月印发《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简报》,宣传推广了巨野县“共享苗圃”新模式、定陶区“小小竹篱笆”行动、单县“乡村夜话”活动等大量经验典型,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力度
菏泽市实行“月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通过考核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下一步,全市将把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责任再夯实,体制机制再完善,投入力度再加大,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在此,也呼吁广大农村居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共同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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