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增设15个科学技术青年奖

2023-12-05 17:5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琛

  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12月5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当前,菏泽市对《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对原有奖励办法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并给予更多鼓励支持,此外,还新增设了“菏泽市科学技术青年奖”15项,奖金2万元。

  实施《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推动菏泽市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菏泽市自2004年11月10日开始实施《奖励办法》,2019年经历一次修订,但近年来,全市科技创新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并给予更多鼓励支持,在此背景下,为更好落实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精神,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的表彰奖励引导作用,市科技局对原《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调整了科学技术奖授奖类型。将“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修改为“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每年授奖人数由2名改为1名;新设了“菏泽市科学技术青年奖”15项,奖金2万元。修订调整了授奖项目数量和比例。此次修订中,将菏泽市科技进步奖调整为设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20项,奖金3万元人民币;二等奖60项,奖金2万元人民币。此次修订还调整了提名机制。按照新办法规定,为了拓宽提名通道,体现对专家和企业家的尊重,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由原来4条增加为6条,增加了专家和企业家的提名。

  本次修订《奖励办法》,贯彻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在对象上,更加重视发挥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智力优势,调动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在方法上,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加强了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在结果上,更加注重科学技术对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效益。

  修改后的《奖励办法》,能更好实现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奔头、社会上受尊敬的目标,同时,也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突破菏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初审编辑:聂冬梅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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