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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吴宝杰 菏泽报道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融合家庭教育指导职能,近日,菏泽中院少审庭向被告人朱某某及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并向朱某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原来,在近期菏泽中院少审庭审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告人朱某某犯强制猥亵罪案件中,被告朱某某的父母平时疏于对其照顾、教育、监督,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正是日常生活中对朱某某的放任纵容、疏于监管,成为其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菏泽中院向朱某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朱某某的父母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被告人朱某某的父母表示自己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将会承担起家庭责任,重视家庭教育,用正确思想、方法、行为教导孩子,帮助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对未成年子女的全面健康成长负责,以实际行动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对于敦促家长积极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具有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菏泽中院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和帮助,引导监护人营造和谐融洽幸福的良好家庭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和被犯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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