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例!菏泽中院首次适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

2024-04-20 15:08: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吴宝杰

  大众网记者 吴宝杰 菏泽报道

  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即《海牙认证公约》,简称《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近日,菏泽中院民三庭适用该《公约》,对申请承认韩国首尔家事法院离婚判决一案作出裁定,承认该离婚判决。从当事人提交申请,到作出裁定,仅用时10天,效率大大提升。本案系《公约》首次在山东法院案件中适用,彰显山东法院着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不断提升涉外审判工作水平,全面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司法担当。

  2020年,王某与韩国籍朴某在韩国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朴某向韩国首尔家事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作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判决,该判决在韩国已生效。王某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韩国首尔家事法院离婚判决,并提交了该判决文本及相应的附加证明书。菏泽中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提交的韩国首尔家事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属于外国公文书。鉴于《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已在我国生效,且韩国亦系《公约》的另一缔约国,故《公约》在本案中应当被适用。

  该离婚判决载明无任何子女或共同财产须由法院处置,当事人也对离婚判决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损害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故菏泽中院依法予以承认,作出裁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菏泽中院践行国际公约要求,在《公约》生效后第一时间依法适用,认定该案当事人提交的公文书系在另一缔约国作出且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签发附加证明书,故应免除认证手续并认可相关签名、印章的真实性。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国数量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跨国公文书流转程序。目前《公约》的成员已达120余个,约占全世界国家和地区总数的五分之三。

  加入《公约》前,外国公文书提交我国使用,通常需要出具国外交部或委托机构办理的认证及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加入《公约》后,我国同其他缔约国之间不再需要办理“双认证”,而是简化为依托附加证明书证明,大大降低公文书跨国流转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本案系《公约》在我国生效后首次在山东法院适用,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其免于繁琐昂贵的连锁认证负担,大大降低公文书跨国流转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初审编辑:李欣

责任编辑:刘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