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金融办、山东保监局4部门于11月2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4〕145号),今天,我们邀请省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金文先生向大家介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董金文副局长介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14:32:01董金文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山东物价事业发展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农业厅、金融办、保监局等4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省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下面,我简要通报一下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有关情况。
14:37:25董金文
一、试点目的和意义
中央和省对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提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利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三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促进稳价惠农。近年来,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受跟风种植、季节性变化、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蔬菜价格波动剧烈,比如:目前我省大白菜价格比9月底下跌50%,同比下降约20%,部分地区每市斤最低在0.20元左右,农民增收面临较大的价格风险。多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完善“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当价格高时保城市困难群众,当价格低时保生产者,中间放开由市场调节。我省早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是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一个重要突破,既有利于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保障菜农收益和基本生产能力,稳定菜农种植预期,又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二是,促进蔬菜产业稳定发展。我省蔬菜生产环境好,种植技术较高,自然灾害相对较少,蔬菜产量约占全国的14%,商品量占全国的20%以上,其中70%以上销往省外,出口量约占全国蔬菜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由于价格风险和种植收益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农民发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通过推行蔬菜目标价格保险,有利于消除菜农扩大生产规模、采用先进技术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提高我省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增强我省蔬菜产业国内外市场竞争优势。
三是,促进农村保险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基本限于灾害险,市场风险领域有待于开拓。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开拓了农业保险的新领域,有利于拓展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提高金融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水平。
14:41:12董金文
二、试点基本思路
“蔬菜目标价格”,是指参保蔬菜的保险价格,也称保单约定价或起赔价格,目标价格参照前3年参保蔬菜自然集中上市期间的平均生产价格(地头收购价)确定。当保险期间内参保蔬菜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参保户赔付价格跌幅部分。基本思路是:
(一)保基本、托底线。选择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较多、价格波动明显的大路菜品种进行保险试点,既托住农民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底线,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市场运作、投保自愿。蔬菜价格由市场决定,保险经办机构按市场规则确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考虑到试点示范以及蔬菜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需要,拟让参保蔬菜连续种植两年以上、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自愿投保。
(三)政府引导、稳步推进。试点期间,为鼓励农民参保,政府采取适当补贴部分保费等措施加以引导,在试点范围和品种上,拟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15:02:26董金文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品种。首批选定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待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目标价格。目标价格是经过市场检验并包含生产成本和合理收益的价格,规定当保险期间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照相应降幅进行赔付。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参保蔬菜目标价格、平均生产价格的指导价,以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公正性。针对保险期间过长不易体现价格波动风险的问题,我们把保险期间规定为试点蔬菜收获后的自然集中上市期,分批种植和上市的,分别规定保险期间,有利于参保户通过保险来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三)保障水平。按照保障菜农简单再生产能力的目标,我们规定了3个首批试点品种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大白菜保险金额11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110元/每亩;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每亩,费率10%,保险费250元/每亩;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每亩,费率8%,保险费64元/每亩。各品种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农户进行合同约定。
(四)保费补贴。试点期间,为引导菜农参保,参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的做法,规定试点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户自行承担20%,省级保费补贴由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随着试点规模扩大和农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将视情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
在资金管理和拨付上根据《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保费补贴由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承保明细清单,向我局申请,我局审核后提供给省财政厅,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我们将加强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取消其承保资格。
(五)保险经办机构。我们明确了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条件、参与范围和工作要求,有意愿和资质参与的保险经办机构有:人保、平安、太平洋、中华联合、安华、泰山、太平等7家保险公司。试点市(县)可以根据服务质量、基层网点建设情况、赔付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地的保险经办机构,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15:02:31董金文
四、保障措施
因为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所以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各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政府要求,开拓思路,大胆探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和申报试点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价格、农业、财政、金融、保监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牵头审核试点方案和保险合同,开展参保蔬菜生产价格和物化成本的采集、调查工作,并以适当渠道公布,为保险试点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提供试点蔬菜相关统计数据以及蔬菜标准化生产资质认定等工作。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试点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金融主管部门负责试点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保监部门负责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将贴近农民生产经营实际,利用各类媒体深入解读、广泛宣传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相关知识和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保。保险经办机构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范承保、理赔流程,保证保险凭证、理赔款项落实到参保农户,不拖赔、惜赔、拒赔。当因赔偿金额发生争议时,保险双方均可申请政府价格认证机构对赔偿数额进行认定,保证理赔公平公正。实行参保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承保责任,切实规范经营。保险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试点保险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省价格、农业、财政、金融、保监等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试点市(县)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防控机制。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金制度,提高巨灾风险补偿能力。各级政府可积极支持开办农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发展商业型保险,在政府招投标业务上予以优先安排,扶持其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更好地推动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朋友们,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是深化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民生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推动。真诚希望大家能够报道好、宣传好这项惠农措施,让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了解、熟悉、支持和参与,共同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谢谢大家!
15:02:46陈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15:03:05记者
董局长,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在我国是新兴事物,您能否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目标价格?
15:03:20董金文
目标价格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国家按照农民的种植成本加基本收益确定的一种价格,目的就是引导市场预期或差价补贴农民。实施目标价格制度是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农产品实际售卖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按照差额给农民发放补贴;当实际售卖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目标价格还有一定的市场引导作用,就是农产品产量多的时候,目标价格定得低一些,可以引导农民少种;产量少的时候,目标价格定得高一些,可以引导农民多种。目前,国家已在东北、内蒙古、新疆等省份开展了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今年大豆目标价格为每吨4800元,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
蔬菜目标价格保险是目标价格制度的进一步延伸,就是将蔬菜目标价格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由财政给予差价补贴改为由保险机构给予相应价格降幅赔付,这是一项重大机制创新,也更加符合市场规律。试点期间,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保费补贴,让保险公司参与进来,提高农民的投保积极性,扩大保险覆盖面,保障农民基本生产能力,稳定种植预期,促进物价稳定。
15:03:29记者
董局长,广大菜农应该对这项政策还不熟悉,您能说一下农民如何参保以及保障权益吗?
15:03:41董金文
我们物价部门的核心工作理念就是“阳光物价、民生至上”,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因为这项惠农政策刚刚出台,还不被群众知晓,所以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大力宣传、深入解读,使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及知识。
农户想要参保,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约定好参保蔬菜的有关详细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研究制定,我局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定,确保保险合同合法合规,将来我们会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投保农户按品种签订保险合同后,要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投保农户不缴费,政府不进行补贴。试点地区的物价部门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参保蔬菜的平均生产价格与目标价格的指导价,当平均生产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户向承保公司申请理赔,承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承保公司还需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
15:03:55记者
董局长,此次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包括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品种,下一步是否会扩大到其他产品,惠及更多的农民?
15:04:10董金文
目前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是扎实搞好大白菜、大蒜、马铃薯3个品种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后会根据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参保农户需求等情况逐步增加蔬菜品种和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另外,我们还打算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保费也由价格调节基金给予合理补贴,这项保险主要以“猪粮比”为出险指标。“猪粮比”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目前我国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初步思路是,当“猪粮比”低于6:1时,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进行相应赔付,这样能够保障养殖户的最低收益,避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促进生猪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已安排各地物价部门可根据实际,先行探索,下一步我局会选取部分地方进行试点。
15:04:20记者
董局长,为什么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品种范围限定在大路菜?保险期间限定在集中上市期?
15:04:38董金文
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主要出发点是保基本,就是指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能力和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白菜、土豆等大路菜都属于低端蔬菜,是百姓餐桌上的家常菜,需求量大,也是我省农民普遍种植的蔬菜。这些低端蔬菜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既有利于保障普通群众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农民保持合理收益。所以,这次保险试点不将高端蔬菜纳入范围。
我们把保险期间限定在集中上市期,主要是因为这个时期往往会出现市场供应大幅增加,菜价明显下降,农民面临的价格风险最大,也容易出现“菜贱伤农”问题。比如:大蒜每年的集中上市期为6月至9月,超过9月份鲜蒜就会发芽,这个阶段蒜价大都回落幅度很大,今年就下降了约50%,不少蒜农出现亏损。所以,为更有效地帮助农民规避市场价格风险,保障基本收益,我们将保险期间限定在集中上市期。而对于上市季节性特点不明显的大棚菜,由于操作难度比较大,原则上先不纳入试点范围。
15:04:51陈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会后,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向省物价局董金文副局长进行个别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