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项管理,落实“两个”责任
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新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我们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我们要迅速转变思维方式,强化五项管理,把检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进步,在检察工作中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重点式管理,主动担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与其他检察工作的发展共同谋划。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部署,全力抓好落实。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环节,检察长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解决,班子成员要守土有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院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要强化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检察长(党组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举措,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数字化管理,以责任促廉政。要更加注重对队伍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细化考核标准,将每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干警,做到“岗岗有规范、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实行“项目式分解、责任式落实、数字式考核、强制式奖惩”。将所有工作分值化,每月对每位干警的工作情况按工作量排名通报,在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布,实现“四个公开”:对全市业务平时考核情况公开、对干警辅岗情况公开、对亮点工作情况公开、对检务督察情况公开。根据公开结果,通过自我总结、科室评判、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等方式,“一月一公布,一季一点评,半年一总结,全年一汇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并对领导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将实绩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主要依据,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刚性化管理,严格督察检查。通过干警的主动参与、积极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先后修订完善规章制度60余项,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使各个岗位、每项工作都有了刚性标准、硬性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卫生、考勤、车辆、会风、纪律、办案行为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明察暗访,将督察情况及时公布并记入每位干警的执法档案,按规章制度加减分,并依据个人得分的高低和排名进行奖惩激励。
高精尖管理,注重典型引路。开展传帮带、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一批检察多面手、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发现和培树一批执法典型和标兵,通过媒体宣传、总结交流、现场观摩和巡回报告等形式,激励和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争当模范先锋。我院马玲同志被高检院记个人一等功,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检察官”等10余项荣誉。
人性化管理,文化兴检育廉。以人为本,“用真心换真情,用良心换良知,用诚心换信任,用公心换公正”。通过经常性谈心,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倾听干警呼声;定期为干警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起干警救助机制、干警关爱机制,协助解决干警遇到的难事急事;成立乒乓球、摄影、合唱、演讲等兴趣小组,在局域网设立检察文化专栏,丰富检察文化载体,不断陶冶干警情操,在全院营造出一种“廉洁从检、规范执法、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